如果不是看《無聲吶喊》

我也不知道, 原來世上有「前官待遇」這回事

──韓國法律界的一項潛規則:

法官出身的律師, 接手第一場官司時, 會得到特別優待

 

 

還記得年前因比賽,

接觸過首長級公務員的「就業禁制期」,

即高官離開官職後,

在一段時間內不能從事獲取薪酬的工作,

避免公眾質疑前官員利用以往建立的人脈關係私相授受.

 

但  想不到

司法界居然反而有前官禮遇

每宗案件不是皆有獨立性嗎?

人們之所以對簿公堂, 不是應基於各種證據, 找出事實真相嗎?

受害者與加害者於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

但竟由於其中一方的律師之前曾當法官,

便可得到好處?

 

 

世上有太多事令我不明白了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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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回來.

這套電影上映後引起的關注 

驅使警方重新成立專責小組調查事件

更令涉案者由緩刑改判12年監禁

大快人心

 

套用某網民的一句話:

「別人有改變國家的電影, 但我們有的只是改變電影的國家」

改變世界嗎? 難。

就是能做到不被人改變自己就很好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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